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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执法+生态司法” 共护“绿水青山”
11月24日下午,南安法院与市林业局签署《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探索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新机制。南安市林业局局长王振明、市法院副院长张东亚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
南安市林业局局长王振明、市法院副院长张东亚签署了共建协议。
签约仪式后,双方围绕近年来南安法院审查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研究,并对如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开展了座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个科学论断为南安法院下步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南安法院将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全面推进法治南安建设的结合点,强化《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协作机制,深化“生态司法+”的品牌定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文稿:林瑞婷